|
|
我省发布“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计划2006-12-30
本报讯(王黎明 苏辉)为使我省各市区的污染物削减任务落到实处,省环保局按照省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的《“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各市(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削减计划,明确了各市(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年度控制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后,并征求发改委和省统计局的意见,现将《“十一五”期间各市(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计划》会同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十一五”期间各市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削减计划 说明:各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包含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秦岭(秦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电蒲城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和榆林发电有限公司(上河电厂)等六大燃煤发电企业所属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有一部分新增二氧化硫指标没有包含在各市指标之内,届时省环保局将根据省级批复的新建项目情况相应增加各市的污染物排放指标。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1 邮发代号:51-1 国外代号:D461
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一号 邮编:710054 广告业务联系电话:2231527 [最新报价]E-mail:
陕西日报社 Copycenters ?1998-2000 陕ICP备 01044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