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刘小娟通讯员许丽薇陈玖红)昨日,江汉区检察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将东方大酒店枪案两名涉案人余磊、程军(本报11月10日1版曾报道)批捕。
今年11月9日上午,程涛伙同勇子(在逃)等人到东方大酒店629房找余磊追赌债,对方拒绝开门,程涛谎称是房客,房卡掉在房内了,骗服务员将门打开。余磊用携带的枪支朝程涛连射3枪,程涛则用刀将余磊捅伤并逃离现场。
程涛、余磊被刑拘后,被送入医院住院治疗。程涛于同月25日下午从医院潜逃,公安机关及时与其兄程军联系,称程涛如与其联系应劝其自首并通知公安机关。
当晚8时许,程军将1.2万元现金及衣物,转交程涛助其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