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薇频通讯员路标)“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洞庭湖和湘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治理。”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0次主任会议就进一步在我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见向省政府进行交办。
交办意见要求:省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环保的领导;要认真清理和废止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的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文件和规定,取消对企业和工业园区针对环保检查的所谓“挂牌保护”。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洞庭湖和湘江流域重点污染源的治理;要进一步落实环评制度,切实做好环评工作,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到位;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改善环保监测条件,提高监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环保法规,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
会议还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并对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进行了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