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一年内中央雷霆出击。吴官正撰文“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 刘志华、陈良宇及邱晓华的落马令国人充分相信清廉政府、和谐社会的构想并不遥远。
反腐败:雷霆出击
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中央惩治腐败的大动作,给国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发生在京沪两地的大案,即刘志华案和陈良宇案,能够被有关部门迅速查处,则充分说明了中央反腐的决心。
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曾于9月份在《求是》杂志撰文,表示将“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
这个表态让国人备感振奋。
凸显决心
中央2006年的反腐风暴,在6月份掀起了第一个高潮。当月11日,新华社突然发布消息,北京市前副市长刘志华,因为“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
12月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终止刘志华的人大代表资格。12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刘志华“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根据监察部发布的公告,刘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期间,曾贪污受贿人民币达数百万元,并且,其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反腐风暴的第二个高潮,是于9月份发生在上海。新华社的报道称,9月24日,中央政治局曾召开会议,审议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中纪委的调查结果是,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保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
这些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中央决定,由中纪委对陈良宇的问题进行立案检查,同时,免去其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商业腐败
如果说,刘志华案和陈良宇案显示的,是中央惩治地方腐败的决心,那么,邱晓华的落马显示的则是,中央惩治权力部门腐败的决心。邱的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于10月12日被国务院免去。
在一个星期之后,即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上称,有关部门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发现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中纪委正在对其进行审查。
对这三个大案的查处,让13亿国民人心大快,不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惩治腐败的棍棒,并非仅仅打在贪官身上。加大对商业腐败的惩治力度,是2006年反腐风暴的另一特点。
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文)。中央、国务院同时决定,调整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小组成员由多个部委的纪委书记,或者纪检组组长担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披露的数字是,去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010件,涉案总金额8.8亿余元,批准逮捕各类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5117人,提起公诉4212人。
国际合作
11月23日,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座谈会上,何勇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形成强劲声势,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何勇还同时表示,未来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9个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为了更有效地惩治地方腐败、权力部门腐败以及商业腐败,在2006年,中央还加大了参与国际合作的力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2006年1月13日,中国政府代表向联合国秘书长正式递交了批准书和政府声明。
2006年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6月13日,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实施《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就中国法律制度与公约相衔接需要完成的20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7月份,《望东方周刊》透露,国家级课题组,即《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正在构想一部《反腐败法》。目前,对贪污贿赂腐败犯罪专门立法的国家,已经有30多个。
但是,这部法律能否在2007年提上日程,现在还是一个未知之数。不过,中央2006年的雷霆出击,已让国人充分地相信,反腐败工作将继续深入进行,而清廉政府、和谐社会的构想,并非遥远。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到2010年,中国将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月历
1月4日,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并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
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
3月11日,在“两会”期间,贾春旺检察长称,将“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4月12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的反腐败研讨会上,中美双方发表了一项联合声明,呼吁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努力遏制腐败。
5月19日,《人民日报》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发出的《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
6月11日,新华社突然发布消息,北京市前副市长刘志华,因为“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
7月5日,《瞭望东方周刊》刊登文章称,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正在构想《反腐败法》。
8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学习《江泽民文选》座谈会。吴官正在会上强调,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由中纪委提交的,《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10月22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11月23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座谈会。何勇强调,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2月19日,公安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说,近年来,中国的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明显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