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诚通讯员武剑报道:因抢劫外逃7年之久的黄梅人王德锋,终于可以为自己最终的正确选择感到庆幸:因其作案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判决。28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德锋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王德锋现年32岁,家住黄梅县刘佐乡宏星村。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0月13日下午,王德锋碰到白炎山和梅华阳(均已判刑),当晚三人在梅华阳家住宿。次日早上,白炎山提出想搞趟车(指抢出租车),弄点钱外出打工,三人均表示同意。
当晚,白炎山化名白艳来到武穴市,以要到黄梅县找朋友为由,租乘女司机桂红霞驾驶的出租车。当车从黄梅县孔垄镇返回途中,梅华阳及被告人王德锋在公路边拦车,白炎山对桂红霞称这二人是其朋友,让他们上了车。当车行至武穴大闸处,天色已黑,白炎山借口要下车方便,桂红霞只得停车。
约20分钟后,白炎山回到车边,桂红霞正准备发动车时,梅华阳突然用手掐住其喉部,将她从驾驶座拖到后排座位控制,王德锋驾驶出租车掉头朝黄梅方向开。途中白炎山抢走桂红霞的黑色腰包,腰包内装有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另外,梅华阳抢走桂红霞佩戴的金耳环一对。
当车行至黄梅县李英乡路段时,3人弃车离去。案发后,白炎山、梅华阳先后被抓获,所抢金耳环、黑色腰包均被武穴市公安局查扣,并退还被害人桂红霞。王德锋则潜逃在外。
今年7月14日,王德锋向武穴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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