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莱阳讯(特派记者 姜磊 通讯员 爱荣 海雷 方杰)近日,莱阳市出台新规,对“五保供养”提出了新的实施意见。
新规定确定,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元,年需348万元的五保供养资金,全部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由民政部门每季度拨付到全市18处敬老院的银行账户。
此外,莱阳市还将患有一般疾病、常年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内,经合作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一般每户每年救助1000至3000元;对特殊困难的对象,按4000元标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