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王国俊金陵晚报报道昨天,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6种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特别整治价格违法
有关人士介绍,专项整治的目标就是查处房产交易过程中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绝不手软。据介绍,通过专项整治,要使住房价格违法行为得到查处,房地产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上涨过猛的势头得到遏制,住房投资和消费环境得到改善。
严查六种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此次价格专项整治重点主要为6项房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整治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自行制定普通住宅商品房、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定价销售普通住宅商品房、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抬高销售价格的行为。2.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谎报销售进度等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3.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查处开发企业在销售普通商品住宅时不执行“一价清”制度、在销售价格以外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以及在价外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4.整治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通过公布虚假价格信息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行为。5.整治房屋中介乱收费行为。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高或变相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的行为。6.整治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
房产价格违法严重要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检查分局、监测处组成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监督各区、县的专项整治工作。价格整治工作从2006年10月开始,持续到2007年9月,前后共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4个阶段进行。有关方面表示,对房地产价格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公开曝光。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完善和执行好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一价清制度,楼层、朝向、景观差率制度,附属配套设施的处置制度和政策,开展价格诚信活动,规范房地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要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住房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增加价格透明度,引导群众理性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