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今天挂牌成立的合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从2007年1月1日起,合肥市居民将可以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见本报2006年12月10日23版)。
据了解,开办“港澳个人游”后,不等于居民可不受任何限制地申请往来或逗留港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