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李斌 王丽)随着外资企业投资中国规模不断扩大,其从业人员群体日益庞大。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调研组最近赴广东、福建两省就外资企业员工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的专题调研显示,近年来外企群体性劳动争议大幅上升,须引起高度重视。
中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华投资设立的企业累计超过57万家。480多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中国有投资。到2005年底,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直接就业的人员已经超过2500万人。
政协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指出,从总体上看,广东和福建两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关系是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突出表现是外企群体性劳动争议近年来有较大幅度上升。如广东省2005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纠纷案件99120宗,其中属于外企劳资纠纷案件17000宗,占17%强,比2004年增加了69%。调研组确认,酿成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直接原因,主要是资方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调研报告指出,劳动用工随意性大、工资待遇低、劳动定额不合理、社会保障不落实、缺少劳动保护、职工民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等是造成群体性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
政协视察组建议,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保障和维护外企员工合法权益。中国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通过法定程序把三方协商与有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衔接起来。应加快劳动法律体系建设,建议加快制定出台《劳动合同法》,并把《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促进就业法》等法律列入国家的立法议程。
此外,中国应建立健全和认真实行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包括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等;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监察,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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