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小燕)昨日,厦门民企瀛海实业状告马士基一案在厦开庭。瀛海诉马士基侵权纠纷一案源于2004年起厦门“三协会”联合抵制马士基收取的不合理“铅封费”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
当时,经过瀛海实业董事长蔡远游和厦门“三协会”其他成员的共同努力,两被告马士基中国公司和马士基厦门分公司最终决定从2005年5月1日起取消在厦门口岸的“铅封费”。
瀛海实业在起诉状中称,两被告虽然决定取消在厦门口岸收取“铅封费”,却在决定取消收费前无端对原告采取了报复措施。2005年3月3日,原告接到第三人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的电话通知: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即日起停止向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马士基“铅封”,并且停止了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运马士基集装箱的陆路运输业务;之后也停止了原告代理货主向被告进行定舱的服务项目。
瀛海实业请求判令马士基立即停止干涉原告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其道歉内容须经原告同意并在《厦门日报》等媒体刊登,以消除对原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