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消费者胜诉,随后四行业协会在京联合声明力挺餐饮业收取“开瓶费”,“能否自带酒水”的争论在岁末年初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认为,“必要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应出面,对酒店售酒的价格、种类等方面作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