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30日电(记者李兴文)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将加班工资、津贴福利等计入最低工资的现象,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说,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工作8小时)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低温津贴及相关福利待遇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的一项基本制度。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加大保障低收入职工报酬权益的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31个省份都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除广东、西藏外,29个省份还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但一些地方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不容乐观。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检查发现,餐饮、超市等服务行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较差,员工加班加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福利被计入最低工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战建军提醒说,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均不得计入最低工资。员工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将加班工资、津贴福利计入最低工资的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06年5月8日《中国经济周刊》第17期“特别报道”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热议及政策跟进,折射出的是“以人为本”以及“和谐”的发展理念。
2006中国经济看点:“最低工资”刮起龙卷风
“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的40%~60%的标准。”4月22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
当前,全国各地比较普遍采用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2005年我国各省(区、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者不过690元/月,最低者仅为340元/月,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认为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偏低的。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隋笑飞、张琴)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问题,24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劳动报酬。
草案规定,集体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