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12月30日消息(记者:宋艺)《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由合肥市政府组织编制,编制工作自2004年开始,历时三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从今天开始正式发布实施。
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七个部分。涵盖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界定四类四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建立全市应急预案的框架体系,规定市总体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初步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全面的保障和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内容。
记者了解到,在全力编制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同时,根据合肥城市的实际,包括应对自然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突发地质灾害、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20个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也已经完成,纳入市政府总体预案统一管理。此外,与城市生活息息相关的54个部门预案绝大部分也已完成并发布实施。属于合肥市管辖的三县、四区和三大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这11个地区针对各自管辖地区制定的地区总体预案也已经发布实施。至此,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已初步完成。目前,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也即将启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另据了解,合肥市政府下一步将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入手,抓好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统一指挥,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