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家住铜陵郊区白鹤村的被征地农民刘世明高兴地从铜陵市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手中领取到了银行卡,自2006年9月起,他每月享受到110元的养老保障金待遇。截至目前,该市已有1550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障,其中2004至2005年度的14000余名被征地农民已全部参保。
据了解,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铜陵市于2005年出台了《铜陵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均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其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每月可领取110元的养老补贴;如一次性交纳6000元的,则可每月领取160元养老保障金;男年满75周岁、女年满70周岁的,无须交纳6000元,每月可享受160元养老保障金。
制度实施以来,深受广大失地农民欢迎。
目前该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将2003年以前被征地的失地农民逐步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明年上半年有望将1990年至2003年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张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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