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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银行卡和身份证 到开户行口头挂失 又两次办理延期 事主重新办卡后发现———
今天上午,王先生告诉记者,如果银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他将考虑起诉。本月上旬,他曾三次口头挂失银行卡,没想到,当他拿到新卡时,发现卡内已被人取走了6000元钱。
11月30日,安徽人王先生外出时钱包遗失,里面有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第二天我就到开户行西直门支行办理了口头挂失,有效期是5天。”王先生说,因为要等着老家寄来临时身份证办理正式挂失,等待期间他又办理了两次口头挂失延期。
12月13日,拿到临时身份证的王先生办理了正式挂失,7天后他拿到了新卡。“这期间银行一直没有说有问题,没想到我拿到新卡一查,里面已经被取走了6000元。”他说。
随后,银行回复王先生说,他的卡已经被人在西四支行解除挂失了。
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单显示,12月1日和2日,王先生卡上的6000元钱被人分4次从其他银行取款机上提走。“这说明我第一次挂失的当天,就有人把它解除了。”王先生说。
本周三,新街口派出所的民警陪王先生去西四支行调看了监控录像,发现解除挂失的男子体貌特征不太清晰。
“估计是小偷或者捡到钱包的人拿着我的原卡和身份证去解除挂失,可银行当时怎么不核实一下身份呢?”王先生说,如果银行坚称自己没有责任,他将考虑起诉。
银行说法
会核实持卡人身份 正常支取不负责任
今天上午,该行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卡主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卡到该行任一网点解除挂失,柜台人员会核实持卡人的身份。
“如果是小偷解除挂失后取钱,也需要密码,因此王先生的密码肯定也外泄了;对于银行而言,客户解除挂失后取款是正常的支取行为,银行不承担责任,只能帮王先生调取录像,协助警方破案。”她说。
西四支行新街口西里储蓄所工作人员则表示,王先生两次办理口头挂失延期都是通过电话银行完成的,因此当时无法知道他的卡里已经被人支取了6000元钱。
律师说法
银行未尽审查义务 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表示,银行有义务审查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是否相符,在没有判断清楚是否卡主本人时就解除口头挂失,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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