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税收收入累计完成311.3亿元,增长25.1%,增收62.5亿元,国税收入再创新高。
今年以来,内蒙古国税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总局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税收收入的分析工作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严格各个税种和各个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确保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税收收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税收突破300亿大关,收入位于全国中等水平。2006年首次突破300亿元,比国、地税分设时1995年的收入翻了三番。二是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增幅同比回落。前几年依托旺盛市场需求拉动全区能源、原材料产品逐步进入平稳增长阶段,全区经济增长回落。反映到税收上,也呈现平稳增长,同去年相比,今年各月收入最大的特点是平稳增长,没有大起大落。三是国内增消“两税”增收主体地位不变,所得税超收弥补增值税计划缺口。国内增值税完成239亿元,同比增长22.6%,增收44.4亿元;国内消费税完成13.7亿元,增长16.1%,增收1.9亿元;国内增消两税对税收增收额的贡献率为74.1%,是增收主体。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三项所得税10月底已完成全年计划,完成43.5亿元,同比增长44.3%,增收13.4亿元,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为21.6%。四是税款入库情况良好,征管质量进一步改善。截至目前,全区入库率达到99%,查补入库税款0.83亿元,通过加大稽查力度,治理整顿了税收秩序,改善了我区经济投资环境。在清理陈、呆欠税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实现清缴往年陈旧欠税1.32亿元。(红艳宁艳君张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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