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山西省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公布了今年以来山西省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并对其中14起今年查办、已做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查商业贿赂案件780件,现已查结608件。 在已查结的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和给予刑事处理的1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78人(双重处分14人),受到行政处罚的228个单位,涉及国家公务员62人;涉案金额6284.16万元,罚没追缴人民币3062.11万元、8000美金。其中,涉及煤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大案21件27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9人(含厅级干部1人)。
在通报的14起典型案件中,涉及资源开发与经销领域6件,医药购销领域2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领域各1件。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心。
当天的通报会上,山西省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范堆相表示,专项治理在一定领域取得了进展,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他指出,2007年的案件查处工作要重点查办“七类案件”:一是官商勾结、官煤勾结,搞权钱交易的案件;二是违规审批探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三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的案件;四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五是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六是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七是医疗卫生教育等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他强调,对利用审批权和执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腐败分子,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记者左燕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