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损失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昨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汉宗在作《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称,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六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财产等职务犯罪大案372件457人。
六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895件1043人,涉案金额2.3亿多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集中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100万元以上19件。查办了黄金九、黄亚泉、朱周能、陈少川等17名泉州市县处级干部。接受省院交办,侦破职务犯罪案件36件3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20件20人。
同时,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4件106人,立案侦查玩忽职守28件34人,徇私舞弊9件9人,滥用职权16件17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立案查处受贿41件47人,行贿9件9人。
另外,结合办案,分析产生犯罪的根源,提出检察建议160余件,其中针对民用爆炸物品、非法采矿、食品安全卫生、“黑诊所”等引发的刑事案件提出检察建议,促成有关部门开展8次专项整治活动。直接代表国家、集体利益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3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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