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12月22日发生在衡阳段货物列车脱轨事件,近日有了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包括衡阳工务段段长刘建国、党委书记杨子衡在内的16名职工受到相应处分。
22日13时31分,衡阳市衡南县谭子山镇五塘地段,发生平板货车车厢出轨事故,造成湘桂铁路中断行车3小时44分。
12月25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12.26”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宣布,给予段长刘建国、党委书记杨子衡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副段长唐恩发、龙专青行政记过处分。25日,集团公司衡阳工务段党委研究决定,对该段16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并认定衡西领工区五塘工区工长彭小华应负主要责任。记者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