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湖南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和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经纪检部门审查终结,日前被正式移交至湖南省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据了解,今年5月23日,李大伦被纪委双规。
“红顶诗人”接连制造“闹剧”
李大伦擅长文学,曾出过一本叫作《岁月如诗》的诗集,还写过小说,是湖南省作协成员。今年5月23日,李大伦出席全国散文期刊主编及散文作家座谈会时,被湖南省纪委“请”去长沙,然后被“双规”。事实证明,李大伦并不是他自己标榜的那种“三无干部”。2005年5月,他指令郴州永兴县政府发文给各部门、乡镇、事业单位,强令以高出市价200元的“天价”购买“幸福花园”的房子。原来,这个楼盘是他的儿子开发的,真正的老板就是李大伦自己。李大伦甚至把售楼部开到了永兴县县委大院。李大伦待人刻薄。2003年,李大伦在安仁县调研,他在台上讲话,看到一名乡政法委书记打了一个哈欠,竟当面大声斥责:“你打瞌睡吧,我现在就撤你的职。”秘书在为李大伦准备的发言材料中打错了一个字,也被撤职。2002年,在李大伦的主导下,郴州上马了一批“形象工程”,其中包括所谓的“人民大会堂”。他还在大会上喊出“谁影响城市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还把这句话贴到了公路两旁,闹得全国皆知,成为笑谈。
“曾矿长”为黑矿打掩护
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则和李大伦一起,充当非法矿山保护伞,收受贿赂。9月19日,曾锦春被“双规”。据初步查明,曾锦春涉嫌收受贿赂1200万元,另有68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清其来源。从2002年开始,作为郴州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频繁地使用“双规”手段,参与当地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或因得罪曾锦春而被调查和威胁。“这些官员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怕他。”当地一名官员说。曾锦春还庇护“护矿队”,打残村民、滥杀无辜、冲击交警、围攻派出所,无恶不作。因此曾锦春在郴州有“曾矿长”和“曾大人”之称,被老百姓称为“郴州第一贪”,其在当地造成的恶劣影响比先前被揪出的李大伦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过去几年中,郴州矿难不断,事故次数之频繁、矿主盘剥手段之恶劣,多次引起全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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