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去年6月9日下午,凯里鸭塘镇司机潘光胜驾驶大型客车在炉山镇汽车站停车场内倒车时,不慎将行人余某某撞倒后碾压致死。经交警部门认定,潘光胜负事故全部责任(本报曾作报道)。去年12月30日,肇事者潘光胜被凯里市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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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事发停车场是专用停车场还是公共停车场,潘光胜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凯里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光胜在驾车行驶中,应当在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倒车。但其在倒车过程中听到喊声后,没有意识到不安全因素,仍继续倒车,直至将行人余某某碾压致死。被告人潘光胜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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