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扩大禁烟范围的条例1日生效,香港市民自觉遵守,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违反条例的市民。
在中环兰桂坊,很多酒吧都贴出海报,提醒顾客。在湾仔一些茶餐厅,有职员表示已经收起烟灰缸,部分烟民在进入餐厅后也弄熄烟蒂,食客对法例实施没有太大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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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于2006年10月19日在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新法例通过后,绝大部分的工作和公众场所,如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的酒吧的室内区域,都须由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禁烟。如违反条例,将罚款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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