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实习生 刘小娟通讯员可可)因自家的违章房被城管局强拆,市民方某将汉阳区城管局告上法庭,理由是拆房前她没收到通知书。上月22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48岁的方某是武汉市采石厂退休工人,住在厂区内。
方某称,城管局没有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便违反程序野蛮拆迁,给其造成财产损失。
汉阳区城管局的代理人则辩称,向方某送达这两份通知书时,她拒绝签收。城管局工作人员是在方某单位保卫科某干事陪同下送达的,后又口头通知了方某,这可视为留置送达。
方某则称既未收到这两份通知书,也没人口头通知她。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前,汉阳区法院一审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方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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