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杨幸慈)昨起,又有13类食品正式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无食品生产许可证、QS(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的,一律不得上市。市质监局当日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大超市比较“守规矩”,小副食店、批发市场则问题不少。
昨日,市质监局到武商量贩、新一佳等超市检查,重点查看新13类食品中散装、分装的情况。记者在新一佳超市青年路店看到,一种标称为“秀秀”的山楂条外包装上没有QS标志,经销商为“武汉精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则是河北的一家企业。该店总经理助理彭淑珍表示,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各种证件都有,因为本地的经销商分装了一次,新包装上才没有“QS”。记者注意到,其他几家超市销售的茶叶、蜜饯、巧克力等食品也存在这种情况。
执法人员指出,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无论大包装、小包装还是独立包装上,都必须有QS标志。今年1月1日是新13类食品的“大限日”,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有证企业去年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但包装上需加贴QS标志;而今年生产的,必须有QS标志。
随后,执法人员在舵落口新街45号查处了一家无证食品加工厂。这家食品厂主要生产饼干类食品,2005年12月1日之前就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至今仍未办证。其老板交待,主要销往西汉正街的批发市场,日销量1000公斤。
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祝恒华表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厂家,必须备有消毒室、产品质量检测室、化验室等,这家企业连加工厂都没有。执法人员现场封存椰奶鸡蛋卷、椰蓉蛋奶曲奇、朱古力蛋卷等共774件,并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
市质监局表示,节日期间质监部门将继续严查QS认证,未获得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对冒用QS标志,或伪造、冒用生产许可证编号的企业和违法行为,坚决严处。同时提醒市民,挑选“新13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有无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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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起,我国首先对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5类食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005年7月1日,冷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散装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成为第二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10类食品。
2007年1月1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13类食品为: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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