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湖滨南路湖中路口,交警向一名骑着“电摩托”且载人的男子发放宣传单并做劝导。(何书彬 摄)
本报讯 (记者 何书彬通讯员邹振冈)针对“电摩托”的“红牌”已经正式亮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于昨天开始实施,大规模劝导行动也随之展开。
从昨天上午起,市交通秩序综合执法大队与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就全面禁止“电摩托”、扩大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展开了劝导行动。按照行动计划,接下来,对于有关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依法查扣其“电摩托”,或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的予以当场处罚。
昨天的劝导行动主要集中在厦禾路、禾祥东西路、嘉禾路和湖滨南路等主要路段展开。市交通秩序综合执法大队说,劝导行动的主要目的是让广大市民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摩托”之间的区别,给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敲响警钟;同时,明确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区域,引导市民在中心城区逐步放弃以电动自行车为交通工具的出行方式。
根据《通告》实施计划,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将随之展开。市工商局将对我市原有和新增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商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查处;市质监局说,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按照《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对于违反《通告》销售“电摩托”行为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将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