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2日电(记者李兴文)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以菜票或实物充抵的现象,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说,农民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检查发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仍不规范、不及时,严重侵害了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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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存在的问题,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处长战建军说,我国有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借各种原因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农民工一旦遇到上述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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