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报废期限延至3月底,交警提醒:
转让摩托不过户 车主将有大风险
禁摩兴衰篇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 实习生张婷 通讯员交宣)广州中心区正式禁摩,但摩托报废期限可延至今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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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介绍说,目前,部分车主考虑到经济利益,为了几百元钱,私自转让自己的摩托车,将车辆交给二手市场出售,却不肯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此表示,车主私自转让车辆将承担极大风险,如果车辆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车主仍然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车辆的车主仍为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而把车辆通过买卖协议转让给他人使用,形式上是车主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车主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发生变化,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车主与实际使用人(即被转让人或实际驾驶人)之间是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
市公安交警部门呼吁摩托车车主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同时郑重提醒需要转让摩托车的车主,在车辆转让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要贪图方便而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私自转让是不被相关法律所认可的,也不受相关法律的保护。
转移登记程序
1.到旧车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发票》
2.到刑侦部门检验车辆,出具《刑侦验车通知书》;
3.到机动车检测站,携带上述资料及相关证明登记资料(可到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车管分所下属有派驻民警的机动车检测站或本市限摩范围外有派驻民警的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4.到东山车管分所(环市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转移所需资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来历凭证(二手车交易发票);
5.《机动车行驶证》;
6.刑侦部门验车通知书。
对于市区摩托车如未达到13年强制报废期,需要在本市限摩区域外使用的,车主在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然后到车管所及属下的车管分所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如需办理异地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统一到岑村车管总所车辆牌证业务受理大厅办理委托手续。补办牌、证业务的仍由机动车所有人到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海珠分所申请办理。对于使用年限达到13年的摩托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四部委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实行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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