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省农委召开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增进农民合作意识,激发农民参与合作、兴办专业合作组织热情,加强组织指导和法律服务,依法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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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近两年政策扶持,发展较快,目前全省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500多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近1000个。我省作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快我省发展农村合作事业是一个重要机遇。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通过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健全指导体系、抓好试点示范、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聂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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