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日前通过了2007—2009年度联合国会费分摊比率的决议,对保证联合国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决议,中国的会费比额将由目前的2.05%上升至2.667%,涨幅居各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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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应忽视的是,中国是一个有着独特国情的发展中人口大国,经济基础薄弱,国内亟待解决的问题还很多。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700多美元,在世界排名100位之后,这一数字远远低于5094美元的世界平均值,即联合国会费的宽减门槛值。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人均每天消费低于1美元的标准计算,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仍多达2300万,依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实现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尽管如此,只要会费比额是按照第五十五届联大确定的现行编制办法计算出来的,符合支付能力原则,对会员国的会费比额进行合理的调整,中国都愿意接受。中国愿为联合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制订一个公正、合理的会费分摊办法,是各会员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讨论通过新的会费比额编制方法的磋商中,争论相当激烈,先后有16项方案出台。有的方案出于某种政治动机,主张给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设下限,以所谓“支付责任”概念否定各国公认的“支付能力”原则;有的主张仅以经济总量来衡量支付能力,而不顾一些国家人均收入低、贫困人口多的事实。中方支持维持现行会费比额计算方法,主张坚持“支付能力”原则,因为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所确定的制定会费分摊办法的基石,是广大会员国达成的普遍共识。凡是与《联合国宪章》精神背道而驰、有可能严重损害广大发展中国家地位、影响成员国之间友好合作的比额提案,中国都明确反对。事实上,那些针对发展中国家、带有歧视性政治动机的方案,在联合国也不得人心。联大最终决定,未来3年继续执行2000年制定的联合国会费分摊计算方法,说明现行编制方法是公正合理的。
可以预见,根据各国经济发展变化,各国分担的具体会费比率仍会有所变化,有关方面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也难以避免。但只要方案符合“支付能力”原则,不带任何政治歧视色彩,有利于联合国的正常运转与世界和平,中国都将予以认真考虑。这是一个致力于和平发展的负责任大国的宽广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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