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妮,男,1947年生,高小文化,河北省灵寿县南宅乡青廉村农民。他自学泥塑及青铜铸造工艺,在本村开办了一个中山青铜工艺厂,加工仿古青铜工艺品已经17年。2006年9月29日,他铸了一座“告别田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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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的儿子,祖上几代耕织,辈辈纳税。今朝告别了田赋,我要代表农民铸鼎刻铭,告知后人,万代歌颂,永世不忘。”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用中华民族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感谢和纪念党的惠农政策。
为了见证历史
说起农业税,王三妮记忆清晰:7口人的王家,2003年缴纳了最后一笔农业税(含三提五统),一共是532元。2004年,灵寿县取消农业税。到2006年,家有14亩耕地的王家在不用缴税的同时,还享受国家粮食直补216元,里外一算,王家得到748元的实惠。
村委会主任马正明说:青廉村一共有4000多口人,6000多亩地,“里外里等于国家一年给我们减轻了30多万元的负担。”
王三妮看过不少典籍,太深的道理他讲不出,但他知道,取消农业税这是亘古未有的大事。想想祖祖辈辈的艰辛,听听街坊四邻的议论,2004年的那个冬天,王三妮心里有一种见证历史的振奋。自己整天摆弄的这些鼎,历来就是铭记功绩的礼器。“古往今来,每遇大事,中国人常会铸鼎铭记。为庆贺联合国成立50周年,中国向联合国赠送了一尊青铜巨鼎——世纪宝鼎;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中央政府向西藏自治区赠送的也是鼎——民族团结宝鼎……”王三妮至今一说起这些来,还激动不已:“取消农业税这样激动人心的事,咱得想办法把它记录下来!”
就这样,王三妮决心铸鼎——铸一尊留给子孙后代的鼎。
铭文是心里淌出来的语言
现在的“告别田赋鼎”,通高99厘米,最大直径82厘米,重252公斤。王三妮知道,铭文是这尊鼎的灵魂,自己肚子里那点墨水不够。为了写这篇铭文,王三妮花了几乎整整一年时间,请教过不少人,包括县长、县委书记。
2006年1月1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取消了农业税,王三妮坐不住了。2006年初,他拨通了《河北日报》编辑部的电话,撰写铭文的事,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与鼓励,他心里也就塌实了些。但是,这篇铭文最后采用的还是王三妮从自己心里淌出来的语言——也许有人会认为不那么精彩、甚至不十分准确通顺,但那都是王三妮最深切的感受。
“告别田赋鼎”上有这样一句话:“这真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农民的慈爱之心”。“慈爱”一个词,王三妮改了4次。他先后用了“仁德”、“仁爱”、“仁义”三个词,最后选了“慈爱”。“母亲在寒冷的冬天,用体温为孩子暖热被窝,在孩子有了病痛的时候,恨不能把病生在自己身上——这就是慈爱。”王三妮这样解释。
王三妮愿把鼎捐给国家
鼎是在2006年9月29日铸成的,后来又送到在石家庄市博物馆举行的“魅力灵寿”展示会上。经过省内几家媒体的报道,王三妮突然间变成了媒体争相采访的“红人”。
据说王三妮本来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但现在已经能够很熟练地站在自己心爱的“告别田赋鼎”前给大家介绍:“鼎的腹下部为海水纹,寓意四海一家。鼎腹的二分之一处是两条高浮雕龙,象征炎黄二帝;其余二分之一刻瑞兽麒麟,由祥云环绕,寓意国泰民安,社会和谐……”
入冬以来,远远近近的,不断有人专程来看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中国财税博物馆通过灵寿县有关部门,与他接洽过“告别田赋鼎”的收藏事宜,但他说:“我本来就是想给儿孙留个传家宝,但如果国家要,我愿意捐给国家。”
链接:农业税历史沿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先后经历了夏商周时的劳役田租制、秦汉时的田租口赋力役制、魏晋南北朝至中唐的租庸调制、中唐至明中后期的两税法、明后期和清代的一条鞭法等税制。
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统一了全国农业税制度。
从1983年开始,国家开征农业特产税;牧区开征牧业税。至此,我国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
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废止了《农业税条例》。从2006年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
石丽珠 朱艳冰 杨卫平 罗永生文
摘自《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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