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与人发生争吵,继而驾车将人碾成重伤,刚从瑞士学成归国的钟小姐因一次醉酒驾车,日前以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去年12月2日晚上,刚从瑞士学成归国的钟小姐和朋友一同在建国中路一家酒吧聚会。次日凌晨2点左右,钟小姐和3个女伴一起走出了酒吧,并由钟小姐驾驶帕萨特准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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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钟小姐的交待,当时女孩子碰到这样的情况,只想赶快离开现场。看到钟小姐向车子驾驶座走去,孔先生立刻跟上前去想要阻止。混乱中,钟小姐的车突然起步,沈女士被轧倒地。随后,钟小姐驾车离开。
伤者被送到了瑞金医院。经检查,伤者骨盆骨折、膀胱撕裂。
警方很快找到了钟小姐,并对她进行了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是每毫升1.29,属于醉酒驾车。
之后,卢湾区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对钟小姐实施逮捕。办案民警表示,鉴于钟小姐借着酒劲,从被害人身体上压过,且造成了重伤,警方决定以故意伤害罪实施逮捕。钟小姐表示,自己并非故意,只是想快点离开现场,且无冤无仇不会存心撞她。
对此,刑法学专家刘宪权教授表示,是不是故意伤害,根据结果来定罪。酒后的行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来自交警总队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11月底,上海2006年共发生179起酒后驾车事故,其中,死亡60人,受伤163人。而在这179起事故中,有135起是私家车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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