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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社科院公布了一项“广东立法问卷抽样调查”的结果,相当部分参与调查的省市人大代表对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表示关切,调查显示,人大代表认为当前社会不公平最严重的前三项领域是“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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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社科院公布了一项“广东立法问卷抽样调查”的结果,相当部分参与调查的省市人大代表对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表示关切,并指出法规制度不完善是导致社会不公的直接原因。
人大代表成调查对象
该调查由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和人口学研究所牵头,调查对象为广东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在省一级层面,选取全体省人大代表;在市一级层面,选取有立法权的广州、深圳、珠海和汕头四市全体市人大代表。
广东省社科院的调查人员表示,回答问卷的人大代表的总体特点显示这是一个各方面均衡的群体,具一定代表性。
收入分配成最不公平领域
调查显示,人大代表认为当前社会不公平最严重的前三项领域是“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广东省社科院的专家表示,实际上这三个方面都涉及收入分配问题,包括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
此外,人大代表感觉最不公平的前十个问题涉及贫富差距过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城乡差距等问题。国有资产流失和行业垄断也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和人口学研究所郑梓桢表示,人大代表的倾向意见与基尼系数反映的情况比较相似。尽管广东省的社会不公平问题还没有超越警戒线,但随着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引发的社会心理失衡程度进一步加剧,主观相对剥夺感日趋严重,并使公众的态度不利于改革方向的转变,社会鸿沟逐步加深。
法规政策不完善为主因
“权大于法”(39.3%)、“改善社会公平的政策和措施没到位”(43.1%)和“法规不健全”(36.9%)是人大代表认为造成社会不公平的最主要的原因。
广东省社科院的专家表示,这种不完善表现在指导思想上,注重经济发展,忽视公共服务,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在宏观管理上,政府职能转型滞后,导致公共服务职能的不足;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政府包揽过多却又力不从心,“政府失灵”导致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郑梓桢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损益经济,在平等权利的前提下,收入不平等恰恰是公平原则的体现。造成人们不公平感最强烈是由于机会和权利不均造成的非正常收入。
对于如何促进社会公平,人大代表总体意见依次集中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61.9%),“健全法律法规”(56.1%),“推动政治民主化”(37.9%)和“严惩政治腐败”(35.5%)。(熊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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