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月3日讯(记者 殷宝龙 通讯员 李明君)本已替人担保,却“未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并企图逃脱责任,担保人刘某的如意算盘噼啪作响,但是,债主高某保留了刘某同意担保的录音。近日平阴法院据此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并执结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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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王某因生意所需向高某借款14000元,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同时约定了借款利息。然而还款期限逾期后,高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归还此款。高某遂于2006年5月将王某诉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息。由于王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高某于2006年7月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托刘某向高某说情,要求高某同意延期还钱。于是刘某便向高某做出保证:“你让他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到时间他还不了你,我保证给你。”高某与王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并让刘某在保证人栏签字,刘某说:“不用签字,准错不了。”
然而,王某并未在三个月内归还借款,高某向刘某追要,刘某却说:“王某不给你,我也没办法,你再申请恢复执行吧。”高某于2006年11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出示了刘某同意当保证人的录音,要求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最终,刘某对录音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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