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终于罪有应得,他被他的人民审判,然后是绞刑。他死了。
美国进攻伊拉克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份《一个人的申明》,我说我支持这场战争。我是这个世界上,在中国,少有的几个曾经公开诅咒萨达姆,并且为此饱受骚扰的人,各个方面的骚扰,网上的年轻朋友的骚扰,来自某些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压力。
但是,此刻,我没有任何可以高兴的地方。
这也是一个人,我们在他的身上见到罪孽,死有余辜,我们可以说,那个时候,伊拉克人所忍受的,所有的罪都是来自于他,要是没有他,伊拉克可能不是这样。
所以,他死有余辜,我们要为这样一个人(他甚至就不是人)的死欢呼,庆祝。
真的是这样的么?
如果是这样,我们就犯了委过与他人的错,萨达姆是有罪的,但是,那看着他犯罪的人,看着别人犯罪而不出面制止的人的罪,要远甚于萨达姆。
如果萨达姆的死,是让我们每个人扪心自问:我们是有罪的么?我们是否曾经对罪孽无动于衷,甚至助纣为虐?如果他的死,让我们感到自己身体和灵魂深重的罪,那,萨达姆的死,也许真的是应该的。
然而,我们作为人,真的有权力判处人,决定人的死和生吗?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有。
他的罪太过深重了。这样说没有什么错。他的确是罪人。
然而,我们用他的死,来证明我们的高尚,证明我们无罪——那一切的罪都是他造成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的罪不是被救赎了,而是更深了。
我们如果为一个人的死感到需要庆祝,这庆祝里是有着何其多的罪和不自知呢。
萨达姆的死,照见的应该是我们同样的罪:我们曾经是那个罪的一部分,曾经参与、见证、姑息了那罪,我们每个人都是同样的。
今天,他的死并不能洗刷我们每个人身上的罪。
也许,我们此刻正生活在同样的罪里。
(责任编辑:久黑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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