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月4日电 (记者 白林淼吴剑叶琛琛)10月17日,《宁波:监管错位致“母亲河”遭数万吨废弃泥浆侵蚀》(www.chinanews.com.cn/other/news/2006/10-17/805543.shtml)一文刊发后,引起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宁波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随即责成中国海监就此事进行调查取证。
随后,记者相继采访了中国海监第四支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城管局等部门后发现,宁波市环卫处在9月22日向记者提供的、也是本次事件中关键材料之一的2006年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原来是假证。
环卫处长:许可证是细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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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宁波市环卫处处长和该处李姓副处长等人,向记者提供了几份《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其中,一份注明2006年2月签发,编号为2006202067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出现了几处明显错误:倾倒申请单位写着“宁波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法定代表人却显示为宁波重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老总刘先国,许可证上还盖着宁波重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章。
当时,宁波市环卫处处长非常气愤地告诉记者,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办事怎么这样呢,明显有错的竟然也给办出来!
10月23日,也就是《宁波:监管错位致“母亲河”遭数万吨废弃泥浆侵蚀》一文刊发后,中国海监第四支队三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指示,来到宁波市环卫处调查取证。记者随同前往采访。
当天,宁波环卫处出面接待的正是该处李姓副处长。在其向中国海监工作人员提供了几份许可证中,惟独没有2006年2月那份。当中国海监工作人员确认是否还有别的许可证时,该副处长的回答是“没有”。
11月29日,记者再次前往宁波市环卫处采访。该处李姓副处长向记者证实:他未向中国海监工作人员提供2006年2月那份许可证。
宁波市环卫处处长告诉记者,这份2006年的许可证,他是从江北环卫处拿来的,具体情况他不是很清楚。此外,他一直向记者“诉苦”: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是“乱弄”的,“宁波重阳环保”的法人代表是谁他们其实是清楚的,不可能是宁波环卫处的负责人。
期间,李姓副处长告诉记者:其实2006年那份许可证的表格是企业方私自造的,是违规的。
不过,在整个采访中,宁波市环卫处处长多次“提醒”记者,不应该抓住这些细节问题不放。
记者就此问题结束采访时,告知宁波环卫处处长2006年这份许可证是假的,此时他才恍然大悟。
宁波市城管局负责人:倾倒海洋,许可证不可缺
据介绍,宁波市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每年都会出现600到80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其中的大部分泥浆需要倾倒海洋,如果不能及时倾倒,许多重大工程都将面临停工。
宁波市城管局副局长毛国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筑工地需要处置建筑垃圾时,均需处置企业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到区级城管部门办理清运手续。当企业办理清运手续时,都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渣土清理服务许可证等一切所需的证件,如果要向海洋倾倒的,还必须具备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倾倒许可证,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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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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