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旧迎新之际,喜闻中消协将2007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
“消费和谐”,不只关乎经营者和消费者,政府理当担负起主导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一方面,从政府的职责来讲,社会中存在的一切问题,政府都应当承担第一责任。
提出“消费和谐”概念,说明消费领域客观存在着不和谐,这是影响和制约整个社会和谐目标实现的不利因素。从现实看,作为消费者的百姓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利益受损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奉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政府,理当帮助弱势者,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以消除社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为己任。
“消费和谐”,不应该只是漂亮的词汇和做给人看的形式。实现“消费和谐”,老百姓在新一年对政府有五个期待:
第一,加快推进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在承担有公共服务责任的行业中引入竞争,打破垄断,避免虚高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第二,切实管好物价,加强对企业的成本监控,遏制关乎民生的水、电、油、气、热、粮轮番涨价;
第三,制定严格的市场规则,加强执法监督,消除“守法不如违法”现象,终结“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在内的消费协议“霸王条款”,让经营者与消费者在规则下博弈,互利双赢;
第四,对严重损害百姓利益的医疗、教育和住房改革进行必要的修正,遏制房价、医药和教育费用快速上涨,让“新三座大山”不再成为压在百姓身上的沉重负担;
第五,从完善法制、群众参与、部门协调上下功夫,加强市场监控,尤其对百姓反映问题严重的食品和医药卫生安全等实施有效监控,确保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场报》 ( 2007-01-03 第13版 )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