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中国税收总额以大幅度增加而宣告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消息称,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7636亿元(不含关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比上年增收6770亿元,增长21.9%。
“这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增加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新年献词中表示。
税收的大幅增长远远超出去年的GDP增速。由于税收的主要税种增值税源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这部分增加值大大高于GDP现价的增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宏观数据统计存在着误差。有的经济活动在税收中有显示,却在GDP中没显示出来。
如何支配巨额的税收收入,也正考验着公共财政的支出效率和能力。这几年中央财政正在向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方向努力,表现在对教育、医疗卫生、公益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加。
在此前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傅志寰在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提出,应该在经济发展情况很好的时候解决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如加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情况很好,财政收入在大幅度增长,企业效益是历史上最好的,利润也是历年最高的。应该说,国家和企业已经有条件解决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傅志寰说。(5B10)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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