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严处违规“小数报杯”
快报连续追踪引发关注:“小数报杯”缘何不怵禁令?众学校家长为何还要参赛?
张名青 黄艳 杨明奇 罗斯文 卜言科
观点一:
利益驱动下的“顶风”
面对道道禁令,“小数报杯”的组织者竟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人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何敢如此牛气冲天?
其实主要还是有利益驱动,和所有学科类竞赛一样,“小数报杯”竞赛是有利可图的。
观点二:
家长急功近利心态
“小数报杯”并非单纯意义上的知识、能力测试,“小数报杯”背后的利益诉求才是让学生乃至家长们趋之若鹜的根源所在。
当一场号称课外的竞赛和考试可以给升学添加额外的筹码时,竞赛与考试早已偏离了其初衷和本意;再加上家长们不能“棋输一招”、不可“落后一步”的急功近利心态,早被叫停的“小数报杯”得以死而复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观点三:
“小数报杯”附加值的诱惑
如果把小学生的数学竞赛定位于激发学生学数学的兴趣,定位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定位于开拓学生的解题思路……而不是夹杂着许多功利色彩,省教育厅就不会发文禁止一个小学生的数学竞赛。
只要剥去附在“小数报杯”上的附加值,特别是竞赛优胜者享有名校录取的优先权,恐怕其光环就不会那么耀眼了。
观点四:
“小升初”体制弊病
从根本上来说,这个“小数报杯”,大多数的家长是为了孩子不失去上名初中的筹码,让孩子不输在上初中的起跑线上。
要避免类似“小数报杯”现象出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教育部门应该要有一整套的措施来完善小升初体制,让家长们不再有后顾之忧,让孩子们真正轻松愉快地学习。
快报关于“小数报杯”的连续报道引起读者强烈反响,纷纷来电来函表达观点。
“小数报杯”有禁不止根源何在
今天上班,看到报纸上你们关于“小数报杯”竞赛的系列报道,我们几位校长和很多教师都很纳闷:
明明接到市区教育局紧急转发的省教育厅基教处通知,禁止组织小数报本次竞赛,为什么本次竞赛还照办不误?如此严肃的事情,省教育厅的紧急通知怎么就变成了一纸空文?
省教育厅基教处发文“叫停”本次比赛,为什么在江苏教育报刊社关于本次竞赛的正式通知上写明“是经厅基教处同意”的?而且还以黑体字注明基教处意见:“这是一项科普教育活动,是为《小学生数学报》读者提供的一项公益性的服务,不是社会上所认为的奥数竞赛,组织好这样的活动可以促进数学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推进”?
既然是公益性服务,为什么还收每人20元的参赛费?从你们的报道中我们才知,还只是南京学生才收?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竞赛就算是组织好,果真能促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推进?
作为一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作为一名略知其内情之人,吃完晚饭后,我一直惴惴不安。
坦率地讲,在国家倡导的素质教育至今还“腰杆不挺”之时,这样的竞赛是对素质教育的逆动!是为了少数人的所谓成功而让绝大多数学生“陪绑”作出的无谓牺牲,是对南京也是对全省来之不易的实施素质教育环境的最直接破坏。我们想,任何有良知、讲责任的教育主管部门都不会,也不应该对此“开绿灯”!
也许,所谓“公益性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罢了!否则,小数报社怎么会告知学生参赛题尽在2006年的报纸中,并且适时推出了全年的合订本?否则怎么拉动2007年的征订呢?
在学校,我们知道,现在的家长都很脆弱了,只要孩子升学有一线希望,就会不顾一切全力以赴,在时间和金钱上都在所不惜。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家长陪考?又有那么多家长对考试秩序愤愤不已呢?
说白了,这实际上是在“以竞赛促发行”,是用升学时“含金量”还颇高的证书(这样下去可能也只会是暂时的)去放大报纸发行数字?
教育部门如果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教育还是教育吗?但问题是,在竞赛前3天就发出禁令,事实却禁而未止。
我的良心让我写了这些,不一定正确。
相信,面对此事,大家都可能有一些不同的思考。但大多数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希望叫停小学学科竞赛的呼吁,肯定是清晰可闻的。我们期待教育主管部门的铁律能够真正在执行中坚定有力。
一位小学校长
2007.1.4
昨晚,南京一位小学校长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投书快报,直斥学科竞赛给小学生和小学教学带来的危害。以下就是这位校长邮件的部分节选。
小学校长投书快报痛斥“小数报杯”
编后语:昨日,快报连续5天来关注的“小数报杯”违规赛事终于有了明确的处理结果: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处理意见。我们赞许江苏省教育厅果断的处理方式,但这样的处理意见尚不足以消除萦绕在读者心头的疑问:“小数报杯”为何不怵禁令?揭示“小数报杯”有禁不止的根源,对于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启示。
记者了解到,江苏教育报刊社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小学生数学报》是该报刊社的一个部门;而在此次活动中,负责报名、收费的“现代教育培训中心”则是该报刊社的一个下属机构。
昨日下午5:30左右,记者终于等到了散会回来的江苏教育报刊社赵副总编辑。赵副总编辑表示,省教育厅的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他不想再回答记者的任何提问,也没有必要再作其他解释,一切以省教育厅党组决定为准。
对于报刊社,要说的只有两句,一是坚决执行厅党组的处理决定;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并希望记者给予理解。
《小学生数学报》编辑部在一份说明材料中解释,“小数报杯”迄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活动宗旨是,以素质教育思想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传播数学文化,普及数学科学,培养广大少年儿童的科学素养、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材料中说,“小数报杯”活动是一项回报读者、推动数学科学的活动,并非是以营利为目的;南京部分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小学生数学报》编辑部委托江苏教育报刊社现代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对由培训中心组织参加活动的每位学生收取20元的费用,主要用于租用场地等成本开支。而租用场地的成本开支到底是多少?材料中没有说。
江苏教育报刊社:
坚决执行省教育厅处理决定
竞赛中的“利益链条”谁都难逃
“报纸发行———培训机构收取报名费———通过初赛后再收取培训费甚至再次考试费!”南京一位小学名师分析,对于此次“小数报杯”来说,举办这次竞赛可以促进报纸发行,下属培训机构可以培训收费,在经济上获利是肯定的。再加上如果有孩子因为获奖而升入名校,他们的美誉度将更高,能吸引更多的读者和考生,就算没有报纸发行这一条,但其他的“利益链条”一条不少。
再看小学校方,虽然都说是被逼无奈,但一旦他们学校的学生能够直升名校,人数众多,生源就不用愁了。
看孩子和家长,既是“利益链条”的受害者,也有一部分是获益者。大部分陪考学生和家长花钱耗力,一事无成。但一旦中选,可能会免去赞助费、直升名校,成为获益者。
再看名牌中学,也是获益与受害双重身份。某名校校长曾向记者透露,一所小学名校的学生进该校的特别多,都是因为竞赛获奖,他们进校后成绩垫底,但中学也只能自咽苦果。
《处理意见》指出,2007年1月3日,江苏教育报刊社《小学生数学报》编辑部举办了“‘小数报杯’小学生数学文化传播活动与创新思维能力竞赛”,违背了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此,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立即停止江苏教育报刊社《小学生数学报》违规组织的“‘小数报杯’小学生数学文化传播活动与创新思维能力竞赛”,江苏教育报刊社应就此事向省教育厅作出深刻检查。
二、取消江苏教育报刊社参加2006年、2007年年度先进集体的申报资格。
三、对江苏教育报刊社《小学生数学报》违规组织的“‘小数报杯’小学生数学文化传播活动与创新思维能力竞赛”收费进行审计,退还2007年1月3日相关活动参加者的报名费;无法清退的经费全部上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责成江苏教育报刊社认真研究,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纪工委备案。
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在此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不得再组织类似活动,如再组织类似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引咎辞职。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据悉,江苏省教育厅基教处早在2006年12月31日接到家长反映后就叫停了“小数报杯”。当时江苏省教育厅基教处向各市教育局发函表示:2007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目前正在审核之中,待审核后,将由教育厅正式行文公布。
江苏省教育部门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继续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坚持不批准面向小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基教处没有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向小学生的学科竞赛活动。
江苏省教育厅昨天发出《省教育厅关于对江苏教育报刊社〈小学生数学报〉违规组织“‘小数报杯’小学生数学文化传播活动与创新思维能力竞赛”的处理意见》,明确指出“小数报杯”是违规组织的竞赛。
专家:
应试教育带来的盲动
金陵中学特级教师金立建是南京市教育学术委员会委员。他在谈到“小数报杯”竞赛时认为,“小数报杯”竞赛的始作俑者,是“小升初”。
“小升初”现已取消入学考试,小学生上初中仅凭一纸素质教育报告单和他们的获奖情况。“但择校只要存在,各类奖评就会存在,这就是其存在的土壤,”金立建这样分析,孩子们的素质教育报告单表面上涵盖了人的多方面素质,但其人为评价较多,没有客观的量化标准。
家长们正是认准了这一点,不放过各种可能的获奖机会,以获得“小升初”的“敲门砖”。在高考重压下的初中也必将生源作为第一要素争取,孩子们获奖成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在《江苏素质教育调研报告》中分析:“校际竞争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其激烈程度已达疯狂状态。”报告称,校际竞争在横向同类中展开的同时,也向纵向发展,“过度的竞争向下影响到了小学和幼儿园,相当一部分市县开始恢复小学调研性考试,并在全市全县公开排名,小学已开始承受应试压力”。
上述报告分析,家庭对子女的过重期待,使“望子成龙”的传统文化情结通过教育强烈表达,使每一个家庭都承受不起失败,每一个父母都输不起。
从众的家长们和其他力量一起,破坏着教育秩序,“在这样价值观引导下形成的社会心理,认知和行为,事实证明是对教育行为和理想具有破坏力和杀伤力的社会盲动力量”。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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