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考评食品安全
考评不达标将追究责任通报批评
本报讯昨日,我市食品安全年度综合评价检查拉开序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农林渔业局以及六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三个评价工作小组,奔赴全市六区,对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四大体系”建设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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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年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和市政府1+6文件精神,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建立了卫生、质监、工商、农林渔业等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并提出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四大体系”,同时,针对日常监管内容,提出了15项具体工作指标。白皮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既是2006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也是市民监督考核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依据。
据悉,此次综合评价内容分为三大部分:一是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评价;二是2006年度重点食品品种安全状况评价;三是消费者满意度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农产品、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监管情况。
据悉,评价工作组在现场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记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同时还将召开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客观公正地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监管工作评价。对重点食品将进行抽样检验。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则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调研机构进行调查统计。
综合评价工作昨日已经在罗湖、南山、宝安三个区拉开序幕,下周将在龙岗、福田、盐田全面进行。整个评价工作将持续一个月。评价结果将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被评价单位。评价结果优秀的,市政府将进行表彰;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被评价单位要根据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在一个月内制订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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