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丹实习生邢焱)“从收费单上计算,电价涨到了每度1.2元,结果我家多交了20多元,电价是不是要统一涨钱啊?”家住朝阳区的朱先生疑惑地问。昨日,记者从朝阳区供电局获悉,没有接到任何电费涨价的通知,因朱先生向所在地企业直接缴纳电费,需双方协商确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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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朱先生介绍,他在3年前承租了隶属于十八里店汽车配件厂的房屋居住,一直按照每度1元的收费标准支付电费。“上个月我和邻居们收到配件厂的通知,被告知用电性质从农用电改为商用电,并即日执行每度电1.2元的收费标准。我们这个社区共有100多户居民,都被执行了新的标准。”朱先生说,“只一个通知就涨了2毛钱,我家每个月要多缴纳16元,一年下来就是200元。”
记者从朝阳区供电局了解到,近期没有任何电费上涨的通知。供电局办公室职员介绍说,商业用电收费执行分时段收费标准,高峰时段约1.1元/度、低谷时段约0.3元/度,正常时段约0.75元/度,没有听说过1.2元/度的执行标准。他说:“朱先生如果对电费有异议,可以与收费企业协商解决,供电局无权干涉。”
记者试图联系十八里店汽车配件厂,但114台提供的该厂电话号码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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