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玉飞)好心租房给员工住,不料该员工不但涉嫌偷窃房东的几千元现金和手机,还开走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在南坪二手车市场做摩托车生意的吴刚近日很烦恼。
据房东罗明寿介绍,上月初,他将二室一厅的住房,出租了其中一间给吴刚,吴则让员工雷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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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寿称,事情发生后,吴刚答应赔偿了他的损失,但只赔偿了他1000元,便不再赔偿了。吴刚表示,钱不是他偷的,他也是受害者。双方为此搞得很不开心。律师蒲万纯表示,房东可以通过刑事程序追回被盗物品。即使公安机关查实是员工的偷盗行为,房东也不能要求作为雇主的房屋租赁者,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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