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三审制显威贪官翻供梦破灭
法制网讯 通讯员夏胜利2006年7月以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大案要案和窝案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通过实行“三审制”提高办案质量,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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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往有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的现象,醴陵市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通过推行“三审制”使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提高。去年该院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其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三审制”即在案件突破后,由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含有涉嫌犯罪事实和悔罪认识内容的供词,实行“自我审”;对犯罪嫌疑人已作供述的犯罪事实进行同步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光盘附卷,实行“视听审”;案件侦查终结后,移交审查起诉前,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与侦查部门一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实行“介入审”。这种做法不仅使证据得到更进一步固定和完善,而且彻底打消了犯罪嫌疑人庭上翻供的幻想。(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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