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南肺”政府租地建公园
海珠区政府租地1200亩建生态公园,公园收入65%归出租方果农
本报讯(记者辛灵 通讯员谢强 王芳芳)昨天,广州海珠区从1113户果农手中租下1200亩土地,来建生态公园,公园今年3月动工,五一前一期完工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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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这是广东省内首次政府租地来建公园。该试点成功的话,海珠区打算继续采用该模式将万亩果林变身为6大生态公园,并与果农分享收益。
昨天上午10点,海珠区华洲街街道办代表区政府与龙潭经济联社正式签订了首期1200亩的租地合同。合同约定,由政府出资按每亩每年1500元向果农反租承包果林(包括土地),租赁期为10年;经济联社与果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再由街道代表区政府与经济联社签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营形式、收入分配等项目;现有果农户中的土地集中起来后,集中管理,集约经营,建设形成规模的果树公园,公园收益65%归果农,35%归政府;政府拨出专项经费,进行果树成片改造,土壤改良,沟渠清淤,河涌整治,病虫害防治等。
海珠区政府强调,建成后的公园不是市政规划的公园,土地所有权不变;联社参与经营和管理,并分享大头收益。政府收益部分专款用于果树公园生态系统改造、果树改造和其他相关项目,政府不从中取得经济收益。
据悉,万亩果林目前已经有一个瀛洲生态公园,由小洲经济联社向社员租地建成,为集体资产。此次龙潭生态公园为万亩果林乃至广东首个政府租地建设的公园。
万亩果林位于海珠区东南部,以1.8万亩的葱葱郁郁成为广州“南肺”。为保护这片珍贵的生态湿地,广州市及海珠区政府自1999年开始清拆各类违建并不断加大保护力度,目前村民对果林不能动半点,只能种不能挖。
然而,种果树的收益并不高。人大代表朱永平说,果农连年叫苦,吃饭都难,更没钱改善果林。在此形势下,海珠区酝酿多时,去年提出以政府租地模式建生态公园的设想。海珠区领导承诺,公园将以果林生态为基础;除让果农分享公园收益并可到公园就业外,还将逐步促使其“农转居”,实施技能培训、进城务工。
据介绍,果树公园划分为生态优化类、休闲活动类和配套建设类三大分区。不仅有果林,更有休憩娱乐区域,那么依此模式,六大生态公园建成后,纯果林面积势必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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