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5日讯
“一个上午接了十多个电话、直接上门投诉的案子还有6起、没想到新年上班第一天,农民工讨薪投诉这么多。”昨天上午,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案件受理投诉科的老刘对记者说。
昨天上午9时,老刘在办公室里忙个不停:一会接电话,一会回答投诉者的询问。
| |
在现场,几名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被老板叫去搞装修工程,为了赶工期老板经常让他们晚上加班,元旦都没有休息,活干完了老板却不见了。
特地从屯昌赶来的农民工老王,拿着厚厚的材料给案件受理人员看,说自己几万的工资被包工头拖欠3年了,就是要不回来。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建方拖欠农民工工资。二是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以各种理由不与农民工结算工资。三是包工头领取承包款后携款逃匿,未将工资发给所招用的农民工。四是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重新注册公司,频繁更换法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五是“半拉子”工程转让后,无法找到原建单位和承建单位,致使农民工的工资长期无法解决。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不久,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和全国总工会再次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春节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我省将根据通知精神,联合公安、银行等部门,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非法行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人代表、包工头以及有关人员将以涉嫌经济犯罪而追究其法律责任。(古月)(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