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佘峥田家鹏)省人事厅昨日下发通知说,从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要依次通过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的计算机考试,才能评聘职称。但这两种考试的考试内容将整合,不会重复。在此之前,我市教师只要通过省人事厅或省教育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在评聘职称时就会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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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在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从2007年1月1日起,省人事厅、教育厅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的内容进行整合。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内容由原来两个模块调整为通用性较强的一个模块;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减去人事部门考试的模块内容。整合后的考试实行统一报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依次举行。两次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换句话说,今后中小学教师要依次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但两种考试的考试内容是不重复的,人事厅的相当于“通识”考试,教育厅的考试则相当于“专业”,即和教师职业有关的考试。培训工作统一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但不作为参加考试的必备条件。
2006年9月30日前已通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教师,先在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认可。不过,工作地点在乡镇及以下和大学本专科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中小学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信息技术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具体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省自考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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