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教育部不可能核定出合理的高校学费。因为在中国,目前还缺乏核定合理高校学费的客观条件。
其一,国家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而且分配极不公平。在教育部职权范围内,以国家拟定投入金额为前提核定学费以维持高校运转无可厚非,然而站在整个国家的高度,这却只是将一个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无限度转嫁给学生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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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即便在发放很可怜的教育投入中,还存在赤裸裸的不公平。动辄以亿计的资金额外流向所谓的骨干、重点高校,导致其他高校与学生承担更重的经济压力。
其二,教育经费之使用无一定节制,相当部分经费不是真正用在教育,而是消耗于挥霍浪费以及叠床架屋似的行政支出黑洞中。校园但求其大,楼房但求其奢,乃至要给两层小楼配套观光电梯,乃至要兴修数百万元、千万元的大门,甚至连洗脚费也堂而皇之地上了账目。消耗完国家投入后,将剩余部分分解给学生及其家庭买单,能说此标准是合理的吗?
其三,现实监督制约机制无力保证已经拟定出来的标准落在实处。无论为弥补经费所缺,或是为满足贪欲,许多学校已经公开逾越教育部拟定的标准收费。或者通过其他种种渠道揽财,例如公开卖分招收大量“议价生”,在种种杂费上巧取豪夺等等,都使得拟定出来的标准失去意义。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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