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便可积分,积到一定量可以换礼品或抵用券。这是一些商场、银行、通信公司推出的一种优惠措施。但是,每到年终,一年累计的积分都会被统一清零,这让一些“血拼”攒分的顾客颇为不满。
积分兑换逾期作废
徐小姐有一张亚新生活广场的积分卡,卡内有3000多点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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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卡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网站和商场贴出了告示,希望持卡者互相转告。短信提醒也有,但每次都只群发给一部分顾客。因此,肯定有一些没有收到短信的顾客会忘记兑换积分。
“清零”规定从来如此
记者随后以顾客身份,向久光百货、金鹰购物中心等商场咨询“积分清零”事宜发现“清零”基本都以年为单位,时间一到,积分“走掉”。年中或年末,商场会举办各种积分兑换活动。通知顾客的方式主要是商场海报、网站通知、手机群发,但难免有人成为“被遗忘的角落”。若是错过了兑换活动,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几千点积分“付诸东流”。
积分为何不能累加,一定要归零呢?商场的工作人员称,这是历来就有的一项规定,“古已有之”。
通信银行都有“清零”
类似的“清零”行为,通信和银行信用卡也有。比如,移动公司实行的是滚动清零,年末进行。以动感地带用户为例,实行2年制滚动清零,即:去年的积分为05年加06年,07年为06年加07年,05年积分清零。年末清零前,会发短信告知。全球通套餐用户则是3年滚动制。
信用卡积分也有清零。以浦发银行为例,普通卡用户以审核通过时间为起点,2年一清,金卡4年一清。卡内满一定积分,全年都可进行兑换。但是,银行方面不履行任何“提醒”义务,客户只有自己留意账单上的积分数量,及时兑换。
应当尽可能通知到位
根据去年10月15日施行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开展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的,应当事先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
消保委方面认为,如果商家在办卡时,告知了清零事宜,那么最后积分浪费,消费者应负一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商家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此外,商家举办积分兑换时,应当尽可能通知到位。
本报记者 徐轶汝 实习生 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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