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我国最大非法传销案告破,12月25日桦甸市两名“A级代理商”被依法逮捕新闻背景2006年9月,山东省淄博市警方侦破了“408”特大非法传销案。6月中旬,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在东北三省警方的配合下,这个传销团伙的组织者沈某等15名骨干分子在沈阳、吉林等地被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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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吉林讯(李杨 记者迟飞)2006年12月25日,桦甸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408”非法传销案中两名“A级代理商”袁某(女)和孟某依法逮捕。误入歧途还把亲戚拉下水
据介绍,袁某家住桦甸市永吉街,2001年2月,袁某的一个朋友告诉她到铁岭做服装生意可以挣大钱,于是,袁某决定和朋友到铁岭搞服装生意。可是到了铁岭后,朋友先将她领到了一个寝室并开始对她讲课。听了几堂课后,袁某被彻底洗脑,并一门心思地开始搞起传销来。
2002年3、4月份,为发展自己的业务挣取高额利润,袁某给桦甸的亲戚刘某打电话,称自己做海鲜生意特别挣钱,想让他入伙。刘某听后马上带钱来找袁某。按照当初自己被骗的经历,袁某照旧将亲戚刘某领到一个传销的屋里,并开始讲授关于传销方面的课。刘某被迷惑后,又将其妻子发展为他自己的下线,两人开始跟随袁某从事传销活动。转战南北流窜十余个城市
据袁某交待,她在传销过程中结识了桦甸的孟某,两人开始谈恋爱,并一起做起传销。他们以寝室为单位,定期开大会和研讨,用有成绩的人来影响新加入的会员。先后“转战”辽宁的铁岭、公主岭、四平等地。后来又到丹东,鞍山等10余个城市。疯狂敛财一人就骗来一百多万
据介绍,袁某在银行有许多账户,这些账户都是干传销用的,下线那些代理员和发展好一些的培训员不定期地向她的账户里汇钱。而每天袁某账户里会有多少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据警方调查,截至2005年,犯罪嫌疑人袁某、孟某非法经营数额分别达189.63万元和87.46万元。
日前,桦甸市检察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袁某、孟某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进行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四川情侣被骗至吉林搞传销
东亚吉林讯(记者 迟飞) 一对四川情侣,轻信同学谎言,被骗到吉林市一传销网点。
据被骗者李先生说,他和女友是四川人,今年都是20岁。2006年12月26日,被同学王某骗进吉林市的传销窝。
李先生和女友想离开,但身上没钱,还有三四个人一直跟着他们。后来,他们来到临江剧场附近的一家旅店暂时住下。
李先生向旅店老板说明情况,老板非常同情他们。第二天一早,旅店老板给了他们30元钱,让他们先转移到另外一个旅店躲避,并帮助他们将行李拿回。随后,李先生和女友在老板的帮助下来到当地派出所。
目前,该派出所已将二人送到吉林市救助站,救助站将把他们送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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