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中资媒体”赴台驻点开放
本报综合消息 台“新闻局”昨天宣布,即日起开放港澳“中资媒体”申请赴台驻点,每家可派两名记者,每次驻点以3个月为限,必要时得延期一次,采访地区包括北高两市及台湾各县市,如有赴金门、马祖采访需要,需事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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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称,为因应港澳“中资媒体”派遣记者来台驻点采访需求,“新闻局”与“陆委会”订定“港澳‘中资媒体’来台驻点采访注意事项”。其中的港澳“中资媒体”是指经“陆委会”依“实际情形认定的港澳中资平面媒体”,其申请来台驻点采访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执行单位为“移民署”,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新闻局”。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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