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科目内容将全国统一
新规定4月1日起施行
晶报讯中国公安部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驾照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将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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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一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将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根据规定,申请驾照的必须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其中,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规定明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司机酒后驾驶的将一次记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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